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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城东幼儿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
来源:黎先生 发布时间:2024-08-16 16:07:50 |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新兴县城东幼儿园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14837.63m2。 地理位置:新兴县城东路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233780°、北纬22.699142°。 土地使用权人:新兴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利用现状:本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主要用作耕地,种植瓜果蔬菜,根据2024年3月27日现场踏勘,本地块内地势平坦开阔,地块已经清表,目前未开发利用。 未来规划:新兴县土地储备中心已将本地块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并依规利用,地块土地利用规划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途为幼儿园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快速检测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污染识别。 1、地块历史沿革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本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1)2024年3月以前 2024年3月以前,本地块土地利用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用作耕地,种植瓜果蔬菜,零星种植有一些果树;地块内有一条东西流向的小河涌,主要用途为灌溉,河涌上游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废水排放。本地块未用做工业企业用途。 (2)2024年3月至今 2024年3月,本地块已经清表,仅剩约20棵小荔枝树,清表过程表土已将原有小河涌回填,不涉及外来土回填。本地块目前未开发利用。 2、地块周边环境 根据2024年3月对本地块周边1000m范围内的情况进行了走访,本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有昌桥小学、岗根村、豪村、水东岸村等。 3、污染识别 调查期间,收集了场地现状和历史资料,并多次对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通过对地块及相邻地块的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污染识别如下: (1)本地块内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2024年3月之前为农用地,主要用途为种植蔬菜,本地块内有一条东西流向小河涌,河涌上游以及沿途无工业污染源废水排入,均不会对本地块造成影响;2024年3月后清表,清表过程表土已将原有小河涌回填,不涉及外来土回填,目前未开发利用。 (2)相邻地块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地块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主要来自:
①地块北面新兴县新城镇双雄塑胶厂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识别特征污染物为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
②地块北面新兴县新城镇博华皮具厂、新兴县新城镇悦利皮具厂生产皮革制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识别特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苯乙烯;
③地块北面新兴县新城镇祥隆汽车修理店,维修机动车过程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识别特征污染物为甲苯、二甲苯;维修过程机动车油品跑冒滴漏,识别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综上,本地块的特征因子为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并结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针对本地块中各功能分区进行布点,采样方案中确定的采样点位与样品分析指标能够充分反映现场污染特征。使用系统网格布点、专业判断和分区法相结合的方式制定了采样方案,在地块内布设土壤点位6个,地下水点位3个,其中土壤和地下水共用点位3个,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 (1)土壤初步调查小结 本次调查在本地块内共设6个土壤柱状样点位(S1~S6),在本地块外设2个土壤表层样点位(S7~S8),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3日~7月4日。监测项目包括pH、水分、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特征污染物7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石油烃(C10-C40))等,共54项指标。 根据初步调查监测结果,本地块内外土壤各点位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S1和S3砷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表A.1中赤红壤的背景值(60mg/kg),其中S2和S4~S8砷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表A.1中水稻土的背景值(40mg/kg),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未超出推导土壤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初步调查小结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建设3口地下水井,于2024年7月11日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浑浊度和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等重金属项目,以及特征污染物10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等19项。 根据初步调查监测结果,地块内3个地下水监测井中D1~D3点位的浑浊度超标,超标倍数为0.2~1.6倍,最大值出现在D1点位,其余监测指标在各点位的监测结果均低于筛选值(《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要求)。 根据本地块未来土地利用规划用途,本地块所在区域用水统一由市政自来水公司供给,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使用,没有直接饮用途径,不设水源保护区,不存在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况,且浑浊度在地下水中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对人体造成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历史上和未来规划均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和蒸汽暴露途径;因此,地下水环境质量不会影响本地块后续的开发需求,地下水不需要修复,本地块不需要开展进一步的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因此,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